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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藏见证历史(5-7)西周早期组玉佩配件,兔、璜、总束,西周早期纹饰的特点

2025-07-01106

接上文《收藏见证历史》(5-6)

有读者朋友担心文章中所用样本是否真实可靠,故我在这里做个说明:

上篇及本篇文章所用样本主要为周原遗址茹家庄1号和2号墓出土,为(弓鱼)伯及其妻妾遗存,都有明确出土记录,部分遗存展出于宝鸡市青铜器博物馆。

包括本系列文章所有样本,除部分国外大博物馆藏品,出土遗址待考,其他所有样本都有官方明确出土记录,大多收藏于全国各大博物馆。

写文章,尤其是历史及收藏方面的文章,真实性很重要,否则极易误导他人。我写这一系列文章的初衷,正源于之前在收看这类文章时,发现确实很多文章内容存疑,故我希望能带给历史爱好者和收藏爱好者真实的信息和概念。这里也谢谢这位朋友的提醒。

茹家庄1号墓和2号墓是相当难得的,未被盗掘的,西周高等级墓葬之一,能够比较准确的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。如我们上文所介绍,周穆王时期鱼伯的遗存相当精彩,那当然还不是全部。


---玉兔,西周早期偏晚,周穆王时期,鱼伯遗存,长4.7,宽3.7,厚0.2公分

这只片雕玉兔工艺极简,但却极其生动,显示了穆王时期制玉者对动物形体及神态超强的把握能力,他们并将此写实形象完美的于周人提倡的文化内涵相结合。仔细观察这只玉兔的整体,头、耳、臀形成一个优雅的半圆形弧线,而前后爪相对半圆形成直线连接;兔眼注视前方,耳、尾后翘。整体平衡协调,静态却富含张力的优雅感体现的淋漓尽致!仔细体味,正是周人提倡的等级规矩的完美体现。

有些观念,认为是奴隶在制造青铜器、玉器等礼器,而这是完全不可能的。

商、周、秦、汉,这四代造器,体现的具是本朝文化内涵,制作者必须是虔诚的追随者,必须对社会文化具有极强的理解力,甚至是创造力。在等级制度严格的时代,这确实不是身处底层的奴隶们能够达到的程度。

巫、史、尹及其后人才是这些礼器的制造者,并最终形成了专业的匠人制度,这是垄断性的技能,当然这也保证了礼器的高品质。

周初,玉器相对简陋,也正是因为此时期这个阶层的更替。之前的匠人本就是商贵族,而周人并未有用玉的文化,也就是没有这方面的人材,故出现了断层。周公建立等级礼制,如我们之前所说,是建立了礼制的基础,应该也包含了玉器的制作机制。

这件玉兔前爪有一穿孔,包括出土位置,很明显,玉兔也是项串饰的一个配件。可作为项串饰的配件种类很多,不光有鹿、牛、虎、兔,还有龟、鱼、鸟、蚕、龙形佩、蚂蚱等等,还包含小玉戈,小柄形器等,这类形体较小,薄,有穿孔的玉件,很多都是项串饰的配件(切记,不是全部)。从各个出土遗存观察,西周早期,应该并没有严格的搭配规定,而这类项佩饰应该是传统佩饰文化的一个延续,只是周人更加热衷。而另一种佩饰,玉璜佩,最终发展为周人最重要的礼器配饰,组玉佩。




---龙纹玉璜,西周早期偏晚,周穆王时期,鱼伯夫人井姬遗存,长9.8,宽2.2,厚0.5公分

玉璜,两面纹饰一样,每面两龙交尾。龙为简化形态,以单阴线臣字眼为龙首主要标志,两龙同向;身体成羽状,用典型的西周大斜刀技法雕琢体纹,两龙尾在璜中部形成相互叠压,交尾状。这是西周早期偏晚典型的玉璜纹饰组合。此璜的两端和外沿有扉棱,分别表示龙的角和脊棱。

相比中后期龙的形象,西周早期龙的形象不是很清晰,但西周玉器的特点已经逐步显示出来。不同于商人纹饰更多是体纹,为形服务,周人玉璜、柄形器等,以纹饰为中心,在玉上作画。

西周纹饰的特点之一:对称平衡。这也是周人的文化内涵的体现。


---凤纹圆形玉饰,西周早期偏晚,周穆王时期,鱼伯遗存,外径4.2,内径0.3,厚0.5公分

这件圆形玉饰是串饰的总束或用作配件,有圆形的,也有方形的,有凤纹饰,也有龙纹饰。

这只玉凤,有冠,圆眼勾喙,勾喙的曲线沿着中间的穿孔;凤身大卷曲,形体流畅自然;这是西周团凤的典型形象。

西周纹饰的特点之二:因器饰纹,纹饰随着器型而自然形成


---玉组佩,扶风县强家村西周遗存。

这是强家村西周遗存的组玉佩,由于串绳早就腐烂,配件混杂一起,所以组玉佩的复原是可能的形式之一,并非一定当时的原貌,但我们也可以通过这样的复原感受当时组玉佩的震撼之美!

未完,待续,下一篇继续鉴赏西周早期玉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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